隨著社會競爭壓力越來越大,不少人都會選擇報考在職博士。但是想要獲得博士學位是需要寫出論文的。據了解,一篇好的在職博士研究生論文,一定要注重理論聯系實際。反過來說,切忌搞成華而不實、"空對空"的抽象概念演纖。下面我們看看在職博士論文應注重理論聯系實際。
在職博士論文應注重理論聯系實際
1、在職博士研究生論文中一定要有一些實際的案例
引用的案例必須是真實的,不能自己杜撰或編造案例。刑事訴訟法學是一門應用科學,具有極強的實用性,因此,撰寫在職博士研究生論文,不應脫離現實只憑"想當然"去任意發揮,而要針對現實,著眼于解決實際問題。比如,最近在2007年第3期《中國法學》上看到一篇文章,作者是北京大學法學院陳永生副教授,他的文章提到50個冤假錯案,都是他多年來留意收集的實際案例,他從中抽取出20個典型案例,分析冤案形成的原因,就很有說服力。對于引用的案例,可以是已經判決生效的,也可以是一審已經判決但尚未生效的,也可以是在偵查階段、審查起訴階段尚未進入審判程序的案件。收集案例有多種渠道,但不管是從哪里得到的,都應是真實的,不得虛構或增減任何情節。分析真實的案例,才能對健全訴訟法制起到有益的作用。
近幾年我評閱了不少在職博士研究生論文,發現有一些論文竟沒有引用一個案例,盡是說一些想當然的空泛的議論,這樣的論文就不大好,至少可以說它對立法、司法都沒有多大益處。這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。
2、博士論文中,應當引用一些必要的數據,作為對重要觀點的支撐
引用的數據可以是綜介的,也可以是局部的。比如,《中國法律年鑒》每年都刊登公檢法機關發布的比較全而的數據,政府某些部門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也會發布若十數據;某些學者或課題組的調查報告也可能提供許多重要數據。你們到基層單位實習或者搞專題調研,更要留心收集各種數據,或許會很有用處??傊?,數據的來源是廣泛的,問題是在職博士研究生自己要多留心收集這些數據。
在引用數據時還應注意:必須對若十數據進行比對,有時可能會發現幾個數據彼此有沖突,或者有較大的差異,甚至有的部門在不同時間發布的若十數據也許對不上茬日。遇到此類情況就要認真核對,去偽存真,不可在引用的幾個數據之間發生明顯的矛后。
3、論文中要注意選擇恰當的量化詞
論文在涉及對某些問題的判斷時,們們需要使用一些相對模糊的量化詞,例如"許多'、"很多、"絕大部分"、"大部分"、"多數"、"少數"、"個別"、"極少"等等,在職博士研究生要注意選擇恰當的量化詞,盡可能把握好分寸,避免用詞不當而造成一些不應有的失誤。
在職博士論文應注重理論聯系實際?通過上面的介紹,大家都清楚了吧。在寫在職博士論文之前一定要聽取一下導師的意見,同時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寫。更多關于博士報考條件的問題,可以咨詢我們的老師。